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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引产放弃胎儿意外产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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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欲引产放弃胎儿意外产子
他本是妈妈决定放弃的胎儿,却“意外”降临这个世界。
  出生已有8天,他没有自己的名字。如今,体重不足1公斤的他躺在医院的消毒病房里,恒温箱里的世界很温暖,也很安全。可因为他的诞生,父母和他出生的医院卷入一场纷争。
  2月12日,因腹中胎儿生长受限等原因,怀孕7个月的杨齐(化名)在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医生建议下进行引产,意欲放弃腹中胎儿。让杨齐一家没有想到的是,次日凌晨引产出来的男婴却还活着。
  放弃这个孩子,现在似乎已经做不到。可孩子能否健康成长,一家人满怀疑虑。
  昨日,杨齐夫妇以医院未履行约定为由提出赔偿要求,但具体数额未定。
  医院则表示,根据有关规定,28周以上的胎儿,如果不是患有严重疾病,医院不会采取致死性引产措施,胎儿引产下来本来就有可能是存活的。   目前双方正在进行协商,以请求医疗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调查,以确定医院是否存在过错。
  27岁的杨齐当妈妈了,却没有当妈妈的喜悦。她刚出生的儿子现在体重只有980克,每天在医院的治疗费就得上千元。最重要的是,这个孩子本是她在医生建议下打算放弃的不健康胎儿。
  孕妇引产欲放弃胎儿意外得子
  杨齐说,在她怀孕7个月时,妇产医院医生告诉她,胎儿在她腹中生长受限,生下来患脑瘫的可能性非常大,“医生认为没有保的必要。”一番痛苦抉择后,杨齐的丈夫签字确认如下内容:“了解病情,放弃胎儿,要求引产。”
  2月12日中午,杨齐服用了医生提供的“地诺前列酮栓”(子宫收缩及引产用药)等待引产。
  次日凌晨1时35分,杨齐产下一名男婴。随后,杨齐的丈夫再次在一份意愿书上签字:“不为孩子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
  1时36分,杨齐的丈夫在家属知情单上签下“不抢救”字样。
  “产科医生连孩子的脐带都没剪,20多分钟后却告诉我们孩子是活的,要我们抱回去!”杨齐称,当时她根本没想到结果会变成这样。
  面对活生生的儿子,凌晨2时44分,杨齐夫妇又在病情告知单上签下“抢救”。
  “毕竟是自己的孩子,感情上不可能那样做(放弃抢救)。”杨齐说,因妇产医院(东院区)儿科病房已满,孩子随后被转入八一儿童医院抢救。
  “不做尸检”意愿书被医院撕毁
  2月19日,杨齐一家来到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病案室查找病例,却发现那张“不为孩子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的意愿书不见了。杨齐急得直掉眼泪,她认为那是一份很重 要的证据,能证明她做引产是为了放弃胎儿。
  据杨齐回忆,那张“不做尸检”的意愿书很简单,就是要求家属决定尸体是否做尸检,尸体交由医院处理。她只是没有想到,签完字以后孩子还活着。
  北京妇产医院(东院区)医患处于亚滨对此表示,经查询,当看到胎儿存活后,那份意愿书已经被医护人员撕毁了。医院将要求当事医护人员详细记录撕毁经过,为杨齐补上她需要的证明。
  医院称引产胎儿有存活可能
  “我们一直以为引产下来的孩子应该是死的。”杨齐强调,考虑到胎儿可能不健康,她才在医生建议下引产,否则她不可能在怀孕7个月时就把孩子生下来。杨齐一家认为,医生用药不到位,给他们一家造成很大困扰,每天还要承受高额医疗费。
  杨齐的父亲说,现在孩子还小,医生也看不出来有什么毛病,但他们最担心的是孩子未来的健康问题。
  于亚滨对此表示,28周以上的胎儿引产下来就有可能存活,有的胎儿在引产过程中自然死亡,但存活下来的胎儿必须让家属带走,是否继续为孩子治疗应由家属决定,“这个情况应该都跟孕妇和家属交代过。”
  于亚滨称,除腹中胎儿发育受限外,杨齐自身存在妊娠高血压等问题,继续怀孕对大人也有危险,当初为杨齐做引产,其实是为了保大人和孩子。胎儿如果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医院不会采取致死性引产措施,而且,有些疾病在胎儿出生后是可以医治的,这也是出于伦理和人权方面的考虑。  
  但杨齐一家表示,医院从来就没人告诉过他们,胎儿引产下来有存活的可能。
  双方协商申请鉴定机构调查
  于亚滨认为,医院并无过错,但鉴于双方各执一辞,他们愿与杨家协商,申请权威的第三方介入调查,认定责任问题。
  杨齐昨日表示,她已经向医院递交了一份情况说明,请求医疗鉴定机构作为第三方介入调查。
  争议焦点
  医院是否告知 婴儿可能存活

  “我们一直以为引产下来的孩子应该是死的。”杨齐和丈夫表示,考虑到胎儿患脑瘫的可能性比较大,她才在医生建议下引产,否则她不可能在怀孕7个月时就把孩子生下来。引产过程中,医院从来就没人告诉过他们,胎儿引产下来有可能是活的。
  医院对此表示,28周以上的胎儿引产下来就有可能存活,“这个情况应该都跟孕妇和家属交代过。” 
  不健康胎儿 可否致死性引产
  杨齐和家人不理解的是,为什么一个可能不健康的孩子要让他诞生,这不但会给家庭增加痛苦,也会给这个孩子本身带来很多痛苦。
  医院和相关专家则表示,胎儿如果不是患有严重的疾病,医院不会采取致死性引产措施。只有情况特殊,如胎儿为无脑儿,或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病等致死性疾病,才能给怀孕28周以上的孕妇实施致死性引产。
  本组稿件采写 本报记者 王卡拉
  对话产妇 “只能祈祷他身体健康” 
  引产孕妇称意外得子心情矛盾,担心孩子日后出现问题 
  面对“意外”降临的孩子,27岁的杨齐表示,心里非常矛盾,就怕孩子日后出现问题。现在,他只能祈祷孩子身体健康。
  新京报:你当初决定放弃孩子时,是不是也下了很大决心?
  杨齐:当初为了要一个健康的孩子,医生说几号检查,我一定赶到医院检查,就怕孩子出现问题。为了上一家好的妇产医院,我还特意跑到离家很远的这家医院来,为的是什么?谁都想要一个健康的宝宝。但医生说了,胎儿生出来可能不健康,我只能选择引产。
  新京报:既然已经打算放弃胎儿,为什么孩子存活后还是决定抢救?
  杨齐:虽然他意外降生了,但他毕竟是我的孩子。当时医生说抢救下来可能需要6万元,我们可以选择不救,但你说我怎么可能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孩子死去,心里根本承受不了。
  新京报:你现在的心情是不是很矛盾?
  杨齐:如果我真要这个孩子,绝对不会在7个月时就引产,他现在两斤都不到,那么瘦小。医生知道我的情况,他引产时就应该避免胎儿成活。
  现在我就怕孩子有问题,但医生说孩子太小,还看不出来,只能边治疗边观察。每天的治疗费很高,不是我们能长期承担得起的,尤其是孩子还可能出现其他问题,心里更难受。但要停止治疗,我们也不可能把孩子抱回家看着他等死。
  新京报:医生说你如果再次怀孕的话,因为身体原因还有可能会早产,你会不会对这个意外获得的儿子有更多期望?
  杨齐:他提前那么早出来,外面虽然看不出来,但不知道里面内脏器官有没有发育完全。如果是个残疾儿,对我们家的打击就太大了,我们怎么养?这对孩子也是种折磨。我明天会去看儿子,现在只能祈祷他身体健康了。
  专家说法 “致死性引产有严格限制” 
  专家称引产不等于流产,只有情况特殊才能给28周以上胎儿实施致死性引产,且需两名以上医生在场 
  本报讯 “可能是医患双方没有沟通好,导致孕妇误以为引产就是流产。”计划生育与生殖医学专家沈浣昨日介绍,引产分为两种:怀孕24周以内的孕妇引产,胎儿一半无法存活;怀孕28周以上孕妇引产下来的胎儿则有可能存活 ,所以,引产和流产是有区别的。
  沈浣解释说,怀孕28周以上的引产,一般是因为胎儿在子宫内的环境很糟,或孕妇的身体状况已不允许继续怀孕,只能通过人工方式终止妊娠。早产胎儿的存活率肯定低于足月胎儿,但并不意味着引产下来的都是死婴。  
  沈浣表示,只有情况特殊,如胎儿为无脑儿,或患有严重先天性心脏病、遗传病等致死性疾病,才能给怀孕28周以上的孕妇实施致死性引产,而且需有两名以上医生在场,因为这种胎儿生下来就很难存活。
  沈浣指出,医院不能担保孩子生下来都是健康的,尽管目前的医学手段能通过筛选,避免一些严重先天残疾婴儿诞生,但不可能做到百分之百。脑瘫在孕期是无法检测出来的,只能说,胎儿如果在子宫内缺氧,患脑瘫的几率就会比较高。但医生不会因为这个可能性,就根据家属的要求剥夺胎儿生存的权利。根据目前了解的情况,杨齐应该不符合可以实施致死性引产的条件。
  对于那张已被撕毁的“不做尸检”的意愿单,沈浣认为,当胎儿处于这种生死临界状态时,医生的判断不一定完全准确,所以,最开始医生也许做了引产出死婴的打算。既然孩子已经存活,那张单据便可有可无,但保留下来可以做一个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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