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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售的宝宝辅食有标准吗?

来源:小宝贝儿网    阅读: 2.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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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卫生法》第7条对此作了规定:“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

婴幼儿食品是指所有适合婴幼儿营养需要,适应其各年龄时期生理特点和消化能力的,经过加工的专供婴幼儿食用的主、辅食品。

市售的宝宝辅食有标准吗?

主要食品即主食包括各种乳及乳制品,如匀乳及乳粉等,或以谷、豆为原料制作的食品,如奶糕、糕干粉等;辅助食品即辅食包括以各种肉为原料制作的各种肉泥、肉酱,以蔬菜为原料制作的各种菜泥、菜酱,以及以水果为原料制作的果汁、果酱等。

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必须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营养、卫生标准。目前轻工业部和卫生部共同制定的婴幼儿食品的标准都规定了有关的营养成分和卫生要求。

营养万分有热能、水分、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灰分,酸度,溶解度,钙、磷、铁、碘、维生素A、B1、B2、D、E等项目;卫生指标有铅、黄曲霉素、细菌总数、大肠菌群、致病菌汞等项目的含量规定。

这些标准规定,凡生产婴幼儿食品的原料必须符合有关的质量及卫生要求,如所用的大豆、米、面、奶、蛋、糖、油、盐等原料不得有霉变、腐败的现象,不得检出有黄曲霉素;不得加入香精、色素、糖精、味精等添加剂。

另外,还对食品的包装及标志提出了具体要求,如标志上必须写明各种成分的含量、食用方法、生产日期、保存日期、生产厂名、批号等,同时还要求标志上的说明恰当,不应该有夸大产品效果的宣传。

法律授权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为专供婴幼儿的主、辅食品制定专项的营养卫生标准,有利于婴幼儿的健康成长,直接关系到整个民族未来的健康水平问题,意义十分重大。

  (责任编辑:梁莉莹)